宣传的“鱼和鱼油类DHA产品受海洋污染含大量汞或铅等重金属”。以下是孕产妇型“忘不了”3A的汞、砷、铅含量与国家标准的比较(远低于国家和水产行业两个标准所限定的含量)。(“≤”表示小于或等于,“<”表示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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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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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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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产行业标准(鱼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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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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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型“忘不了”3A脑营养胶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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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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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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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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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及其他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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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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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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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肉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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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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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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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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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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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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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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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 |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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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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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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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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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正因山东中美合作《禹王制药厂》生产的“忘不了”3A脑营养胶丸,利用现代高科技的《分子蒸馏提取技术》使产品DHA含量高,且重金属比国家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量还低了数十倍。多年来一直受到欧、美各国人民的青睐,据来自国家海关出口报关材料得知,“忘不了”3A脑营养胶丸每年出口到美国和加拿大总计1亿粒,每年被外国厂家装成100粒一瓶的“外国产品”总计100万瓶。这和美国产的海藻油DHA产品及其宣传形成极大的事实反差。)
在1994年7月18日由上级主管单位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同意和批复,在胎教研究中心所承担的国家“八五”优生攻关“产前干预”课题中,为北京孕妇使用山东禹王公司的“忘不了”3A。双方在1994年7月18日正式签定了协议,协议书上甲方盖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章,乙方盖山东禹王实业总公司章。
(2)、在1994年8月26日,中国优生优育协会胎教研究中心(甲方)和山东禹王实业总公司制药厂(乙方)正式签定了就3A的“推荐产品协议书”。甲方盖“中国优生优育协会胎教专业委员会”章,乙方盖“山东禹王实业总公司”章。
(3)、早在1994年“中国优生优育协会胎教专业委员会”设计和指导的《胎儿大脑促进方案》中就确立了孕产妇食用“忘不了”3A,在北京大学药学院、人民医院合作共同做的临床试验,取得很好的优生效果,以《胎儿大脑促进方案临床试验报告》的论文发表在《中国生育健康杂志》2005年16卷6期上,和1995年再次由天津医科大学第一中心医院妇产科给孕妇食用,并经天津市科委和市卫生局组织的京津专家评审组鉴定,证实其产生了很好的优生效果后,就正式确定了补充“忘不了”3A,是《胎儿大脑促进方案》中的营养促进胎儿大脑生长的必需内容。2002年5月,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在上海的《全国优生优育专家会议》评审和采纳《胎儿大脑促进方案》作为摇篮工程的项目工程。因此,从2002年5月起至今“忘不了”3A就在摇篮工程中的《胎儿大脑促进方案》这一项目工程中,被参加该项目工程的孕产妇食用。
(4)、胎教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泽伦教授,为何拒绝推荐智灵通海藻油DHA,和拒绝为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写《专家推荐意见》,可以从2005年12月在京的《第二届全国DHA与临床保健关系学术大会》讨论的海藻油DHA中有害物质过多的严重问题,得到正确和科学的答案(见2005年12月20日中国人口报第四版)。刘教授在此暂不便直接说明。
(5)、胎教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泽伦教授,在研究DHA方面在国内深得学术界的肯定,他直接领导的胎教专业委员会对推荐给孕产妇的营养品特别认真。就3A来说,不仅委托多处的权威检测机构对产品做质量的安全标准的检测,而且请出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的著名教授,和北京大学药学院的著名教授,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内科教授(现在的副院长)组成考察组,在厂家事先不知道和无准备的情况下,到厂家做全面和细致的考察。在认真听取了考察组的评价后,才坚定地确定了建议孕产妇食用的意见。他一直强调不仅要对孕妇负责,还要对历史负责。他领导的胎教专业委员会,长期以来,利用自身的DHA检测室检测血液或乳汁DHA含量,以了解其日常饮食营养情况,和评估所吃DHA营养品和奶粉里的DHA含量情况。化验分析DHA产品的脂型(甘油三脂或乙脂)和含量,以及检测吃后人体吸收的情况。
(6)、关于水产品(包括鱼油和海藻油)质量和安全的检测和证明的最高权威机构,是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因该中心是国家的公正的管理机构,和具备一流的设备与技术所决定的权威性,胎教专业委员会在设计和指导的<胎儿大脑促进方案>中确定孕产妇食用"忘不了"3A,一直是参考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忘不了"3A的检测报告,和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检测报告。不是凭“智灵通迪尔软胶囊海藻油DHA”得到的一个保健品批准注册文号和所谓的双认证,就对产品中含有的一些有害物质不做审慎研究,轻易答应厂家的申请写《专家推荐意见》。而是把相关的临床试验结果和上述权威机构检测情况综合后作出继续选用“忘不了”3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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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此外,根据近些年来国内外的医学研究和动物实验,证实青少年和婴幼儿体内缺乏“碳链加长酶”和“减饱和化酶”两种酶,不能把α-亚麻酸转化成DHA。即使是孕妇也只有在最后1-2个月的妊娠期间,体内才有少量这些酶,帮助极少量(仅1-3%)的α-亚麻酸转化成DHA。因为,从食用油中吃进体内的亚油酸在体内代谢过程中和α-亚麻酸争夺这些酶,从而阻止了α亚麻酸向DHA的转化过程。体内的饱和脂肪酸也会降低α-亚麻酸的这种转化。即使孕妇吃再多的α-亚麻酸在其体内绝大部分的α-亚麻酸也不能转化成DHA,甚至会因α-亚麻酸的堆积而改变其体内各种脂肪酸合理的平衡比例,妨碍花生四烯酸的合成而使胎儿、婴幼儿体格不能正常发育。
同时,α-亚麻酸来源于农作物亚麻,在其种植过程中为防治“亚麻粉斑夜蛾”和“小地老虎”的虫害,必须多次喷洒残留期长的强力农药。这就使亚麻籽和亚麻油(α-亚麻酸的原料)有农药污染的潜在危险。而我国审批保健品时尚没有规定检测其有无农药的问题。因此,当前所有来自植物的保健品都没受到农药含量的检测和监管。考虑胎儿生长发育期间对农药极敏感,为了对孕妇和胎儿两代人的健康负责,摇篮工程中的《胎儿大脑促进方案》这一项目工程,不主张和不推荐孕产妇和婴幼儿补充α-亚麻酸,坚持WHO建议的给孕产妇和婴幼儿直接补充DHA。